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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的委托,对其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NYZ2023-0520-GK
三、招标内容: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30吨车型,采购线路77条,其中采购主承运商线路46条,采购备用承运商线路31条,共分20个包,;本次采购为其中3包、9包、10包、14包,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可兼投兼中,邮路明细如下:
分包 | 序号 | 线路 | 30吨车型 | 采购供应商类型 | |
单程/往返 | 里程 (公里) |
||||
3 | 9 | 济南-太原 | 单程 | 550 | 招1主2备 |
10 | 济南-银川 | 单程 | 1117 | 招1主2备 | |
11 | 济南-乌市 | 单程 | 3179 | 招1主2备 | |
9 | 30 | 济南-哈尔滨 | 单程 | 1568 | 招2个备用 |
31 | 济南-兰州 | 单程 | 1440 | 招2个备用 | |
32 | 济南-呼和浩特 | 往返 | 1818 | 招2个备用 | |
33 | 济南-呼和浩特 | 单程 | 1818 | 招2个备用 | |
10 | 34 | 青岛-兰州 | 单程 | 1777 | 招1主2备 |
35 | 青岛-成都 | 单程 | 2042 | 招1主2备 | |
36 | 青岛-贵阳 | 单程 | 2128 | 招1主2备 | |
14 | 51 | 青岛-成都 | 往返 | 4084 | 招2个备用 |
52 | 青岛-哈尔滨 | 往返 | 3023 | 招2个备用 | |
53 | 青岛-杭州 | 往返 | 1770 | 招2个备用 |
1. 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日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
2.干线运输业务外包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单位;
2.2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采购方项目所在地周边5公里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全年7×24小时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2.5 供应商具有2年以上快递行业运输经验,能够提供不少于10台(含8吨、12吨、20吨、30吨、40吨等,不含挂车)多种满足干线运输的自有车辆(含分公司及控股公司车辆),要求30吨及30吨以上车辆占整体车次数80%以上。外包运邮车辆应优先使用承运商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车辆使用率不得低于采购资格条件中规定的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B、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各供应商须按照所投标包段中每个路向(点到点路向)提供不低于符合本项目需求的2部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承诺为项目所提供的车辆均可用于且能够满足本次干线线路的实际运行。提供车辆信息须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任何时间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视情况限制其2-5年内在山东邮政各企业运输采购的投标资格,并罚没投标保证金。
2.6 运输外包商提供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得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乘客险)和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须提供承诺书。
2.7供应商承诺禁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龄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起计算),须提供承诺书。
2.8供应商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外包运邮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卫星定位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未经许可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相关标识。
2.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2.10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需提供同一合同项目的足额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1 有限价的,供应商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12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各包合同预估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2.13 供应商若为备用承运商,须承诺旺季期间满足采购人对成交(备用商)线路的派车需求,须提供承诺书。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2.15成交供应商派押的承运正班邮路的车辆应100%保证使用自有车辆,对于加班车辆应优先使用自有车辆,使用自有车辆比例应不低于成交线路全月加班车辆的15%。在自有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如运力缓解需立即调整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经采购方同意可以临时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且合法使用,须满足资格条件第2.1条、第2.6条、第2.7条、第2.8条,同时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经采购人对临时车辆车况和驾押人员进行严格审批,符合运邮要求的,方可使用相应临时车辆。须提供承诺书。
2.16供应商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30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二环南路3377号绿地新都会凯瑞大厦11层1102室
3.方式:供应商需将下述①②③④⑤⑥⑦项资料加盖公章后发至邮箱syzbgs01@163.com(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邮件名称“项目名称简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或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下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登记。报名资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①合法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需体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所投包号);③承诺书(承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④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⑤2020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同一合同项目的足额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⑥自有车辆证明材料(能够提供不少于10台的(含8吨、12吨、20吨、30吨、40吨等,不含挂车)多种满足干线运输的自有车辆(含分公司及控股公司车辆),要求30吨及30吨以上车辆占整体车次数80%以上;⑦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缴费收据(电汇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所投包号、供应商简称)。
注: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15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玉函路支行
账 号:697833452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二环南路3377号绿地新都会A1-3号写字楼9层904室。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二环南路3377号绿地新都会A1-3号写字楼9层904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邮件集散中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临沂市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399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31-6656527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3377号绿地新都会A1-3号写字楼11层1102室
联系人:侯同旦 、贾振 电话:0531-58185103
邮箱:syzbgs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