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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2024年第一百二十七批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NZB-24127-09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并委托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9)不得存在由于安全黑名单或安全负面清单禁入承揽外包项目情况。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电工交易专区网站“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供应商投标工具。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参与投标→操作手册”目录下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9:0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由于电工交易专区中存在投标文件上传大小限制,本次投标在上传电工交易专区的基础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开标文件)扫描件(PDF版)以及可编辑版(WORD版)压缩、加密,发送至邮箱syzbgs@vip.163.com(备注邮件主题: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2024年第一百二十七批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XXXX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并将解压密码设置为“定时发送”至邮箱syzbgs@vip.163.com,定时发送时间:10月23日09:00。开标时间后未按要求发送解压密码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本招标批次不接收纸质标书。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时;
6.2开标地点: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鲁能康桥发展中心网瑞综合服务中心。
6.3重要提示
各投标人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开标仪式。腾讯会议号:423 878 715,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00-会议结束为止。如对投标报价有异议,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受理单》,并及时将该记录表在报价公示后2小时内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yzbgs@vip.163.com。
6.4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投标应以所投标包中最大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原: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玉函路支行)
账号:697833452
行号:305451016120
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标包信息(分标名称简称+分标编号后四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三誉招标网”:(http://www.syzbgs.com/zhaobiao/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银荷大厦B座5层
邮编:2500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绿地新都会A1-3号写字楼凯瑞大厦11层1102室
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月秀、王颖
联系人电话:0531-58185101/15665723853
电子邮件:syzbgs@vip.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原: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玉函路支行)
帐    号:697833452
行号:305451016120
网址:http://www.syzbgs.com/zhaobiao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使用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需求一览表:http://www.syzbgs.com/uploadfile/2024/0930/20240930051052134.docx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