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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充电桩综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N1801-1204-JY-WZDXZB-SY23)
一、招标条件
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充电桩综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技术规范书及检测方案、国标及国网企标要求,按时保质开展充电桩抽检及验收工作,完成检测记录填写、数据整理及检测报告编制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充电桩综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002)充电桩综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充电桩综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一)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1、厂商要求: 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合同额累计50万及以上。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认证证书: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说明: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备注:
备注: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2、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招标当年度未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以及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投标人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标段,代理应答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代理商及应答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b.制造商及应答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002)充电桩综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一)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专用资格要求
1、厂商要求: 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合同额累计50万及以上。注: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3、认证证书: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说明: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备注:
备注: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二)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2、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招标当年度未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以及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投标人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标段,代理应答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代理商及应答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b.制造商及应答产品资质业绩应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04日08时30分到2018年12月10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获取地点:济南市建设路99-5号济南军休大厦13楼1320室。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标书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银行电汇及现场报名。电汇报名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需一致)。3、获取方式: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投标报名表、专用资格要求资质,以上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syzbgs@vip.163.com或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邮件名称“项目名称简称+投标单位简称”。注:不合格报名表不予受理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5日13时30分至2018年12月25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智源文化创意产业园 A2 楼 4 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东路 666 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金智源文化创意产业园 A2 楼 4 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东路 666 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服务内容
(001)充电桩综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1、服务内容:根据技术规范书及检测方案、国标及国网企标要求,按时保质开展充电桩抽检及验收工作,完成检测记录填写、数据整理及检测报告编制工作。
2、数量:5500,单位:台/次。
3、服务周期:1年。
(002)充电桩综合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1、服务内容:根据技术规范书及检测方案、国标及国网企标要求,按时保质开展充电桩抽检及验收工作,完成检测记录填写、数据整理及检测报告编制工作。
2、数量:4500,单位:台/次。
3、服务周期:1年。
二、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
1、开户名称: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玉函路支行
3、开户账号:697833452
4、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的项目名称简称+项目编号,确保投标标包信息正确。
三、招标公告发布平台:本次采购活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布网站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三誉招标网”(http://www.syzbgs.com)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2008 号银荷大厦 B 座
联系人:柴经理
联系电话:0531-58185103
电子邮件:syzbgs@vip.163.com
 
招标代理名称: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C101X5L
地址:济南市建设路99-5号济南军休大厦13楼1305室。
购买标书联系人:周筱筱、张月秀
联系电话:0531-58185101/5102
电子信箱:syzbgs@vip.163.com
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www.syzbgs.com/uploadfile/2018/1204/2018120406412469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