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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安头乡派出所综合楼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安头乡派出所综合楼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SYQH-2017092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齐河县安头乡派出所综合楼工程项目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27528.9 |
1.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至2017 年 9 月 30 日(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政务中心501-2室
3.方式:现场报名,售价300元/份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安头乡派出所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安头乡派出所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安头乡人民政府
地 址:齐河县安头乡
联 系 人:张所长 联系电话:1760534939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9-5号13楼13-5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34-5989999
电子信箱:sdfy1678@163.com
八、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 磋商文件一经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发布人: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