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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安头乡村村通公路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安头乡村村通公路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SYQH-2017091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工程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齐河县安头乡村村通公路项目 |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8万元 |
1.时间:2017 年 9 月 18日至2017 年 9 月 22 日(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安头乡人民政府
3.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下述材料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开户许可证
建造工程专业或水利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其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政务大厅5楼
六、开启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政务大厅5楼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安头乡人民政府
地 址:齐河县安头乡
联 系 人:徐乡长 联系电话:158641607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9-5号13楼13-5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5628649111/15864164823
电子信箱:sdfy1678@163.com
八、监督机构:
齐河县司法局安头乡司法所
发布人: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9月17日